政事权限清单(医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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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标题:政事权限清单(医院)
资源描述:政事权限清单(医院)一、总则根据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,主管部门、事业单位、相关综合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:(一)主管部门(区卫生健康局)举办监督职责1.党建工作(1)指导评估医院党建工作。(2)开展医院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。2.干部人事(3)任免医院领导班子成员。(4)对医院干部选拔任用进行相关管理,按照规定选配职位职数和干部任免需报区委组织部审批或备案的,须经局党组同意后报批或报备。(5)动议医院机构、职能、编制、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,履行报批或报备程序并组织实施。(6)对医院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结果进行审核。 (7)审核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方案,对公开招聘进行指导、管理和协调。(8)审核医院事业编制人员调配。(9)协助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工作。3.收入分配(10)审核医院绩效工资方案和绩效工资总量。4.财务资产(11)审核医院预决算,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。(12)监督医院银行账户开立、变更、撤销工作。(13)监督指导医院财务管理工作。(14)指导医院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审计机制建设。(15)指导、考核和检查医院价格管理工作。(16)监督检查医院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。(1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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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niuer20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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